2018年珠海金湾区区直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8-02-28 14:29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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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珠金办〔2014〕2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至2000年2月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各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九)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6日, 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3。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报考职位有某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开考比例。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