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124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3)
2017-02-16 16:13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教师招聘网
2.资格审核材料
①《2017年度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学位证书;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⑩教师资格证;
⑪代课合同书;
⑫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⑨⑩⑪⑫项。
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对象须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以上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