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21 15:12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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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珠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是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详情可登录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hsafety.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处置工作。
招聘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含国内2017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1)执行,所学学科及专业名称、代码为:①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A050301、B050301)、传播学(A050302、B050304)】;②环境与安全类【安全科学与工程(A083700)、安全工程(B083001)】;③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④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软件工程(B080902)、网络工程(B080903)】。
报考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所列的学习专业名称应与报考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名,考生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址: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7、8日(08:30-12:00,14:30-17:30);邮寄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17:3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82号404室,邮编:519009,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756-2155628。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④计划生育证明;⑤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部门所属单位的,须同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邮寄材料报名的,于3月9日(8:3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82号404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756-2155628。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7年3月10日20:00时前在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hsafety.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行政管理、应急值班处置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前3名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名时,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行政管理经验、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处置、创新应变等业务素质,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考生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岑小姐,咨询电话(0756)215562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567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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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珠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