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2017年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56名(2)
2017-03-24 09:44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教师招聘网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31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本公告所指国内2017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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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珠海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