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员12名公告(2)
2018-05-31 16:51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教师招聘网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技能实操、“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实操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两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231920、2128271;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8789。
(二)本公告所指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
(三)被聘用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报到,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分配。
(四)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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