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567人公告
2020-11-26 17:07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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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我局决定依次在广州、成都、哈尔滨、珠海等地设立考点,面向全国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所属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732.33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十大魅力城市”“十佳宜居城市”“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国海滨城市、新型花园城市,是国家新颁布的“幸福之城”。港珠澳大桥开通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走廊,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40年的改革开放,珠海推动经济社会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规模增长约1700倍,人均GDP达到2.54万美元,位列全省第二,全国第四,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正朝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的目标奋力迈进。珠海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新要求,推动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实施“特、大、高、多”四大战略任务,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力争到2025年常住人口超过300万、GDP超过6000亿,到2035年常住人口超过500万、GDP达到2万亿,为全国全省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为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健康珠海、幸福珠海,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尊重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以“柔性引才”政策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组织实施,打造了引才、用才、留才、聚才的良好环境。本次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口腔医院、珠海市卫生学校等6家我局所属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其中市卫生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sjkj.zhuhai.gov.cn/)详细了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暂缓就业),及国(境)外2019、2020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规定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1.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6年至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6年至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出国(境)留学的广东省户籍2019、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6年至2020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符合条件的可凭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
说明:不接受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报考。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执行;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四、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广州考点)》(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或现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聘用名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按“广州考点(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成都考点(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哈尔滨考点(黑龙江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珠海考点(珠海市卫生学校)”的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广州考点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形成《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成都考点)》后,在成都考点进行招聘,依此类推。各考点考试结束后,核减的《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及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3。
【注】各考点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根据考点报名情况,现场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预审
1.报名方式与预审
本次招聘接受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个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个考点中,同一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单位的同一类岗位)。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学习成绩、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预审。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报名表并签名,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现场确认所需要的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未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http://219.131.197.18:9401)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6日16:00(注:每日晚上10:00至次日早上7:00为数据维护时间,其余开放时间均可正常报名)。
说明:(1)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段,四个考点均可网上预报名,各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考点报考;(2)网上预报名采取各考点岗位核减的调整方式管理。例如:考生报考了“成都考点”的岗位,但该岗位已在上一个考点(广州考点)招满的,则系统将自动退回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系统报名情况。
3.现场确认、考核评分及面试等时间地点(见附件)
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效率,建议通过“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时间详见附件3。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sjkj.zhuhai.gov.cn/)。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评分,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如下:
(1)招聘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位的岗位,按以下方式确定面试人员:
①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且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时,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②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3时,从考核评分合格考生中按比例择优遴选,具体操作如下: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任职情况、主要荣誉、特长及突出业绩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该岗位从考核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各岗位考核评分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考核评分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考核评分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