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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广州南沙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5名_珠海教师招聘

    2025-03-31 19:25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教师招聘网珠海华图在线咨询

      珠海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2025年广州南沙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5名_珠海教师招聘,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广州南沙区,事业编制教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珠海人事考试网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区师资配备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5名。其中教育局统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219名(包括中小学教师204名、特殊教育教师15名),联合6所合作办学学校共招聘126名(包括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4名、联合执信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公告。

      现将南沙区教育局统一招聘219名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大湾区“一点两地”建设的重要承载地,面积803平方公里,2005年设立广州市南沙区,2012年获批全国第六个、广东唯一的国家级新区,2015年挂牌成立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面积60平方公里,是广东自贸区面积最大片区),下辖六镇四街,实际管理人口超120万人。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章部署“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南沙多重战略叠加实施优势日益凸显。

      目前,南沙区获批为广州唯一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首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全国首家“教育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荣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为100%。

      二、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复审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系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5.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拿到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及以上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8.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8.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络报名、笔试报名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与心理品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2日9:00-4月18日17:0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符合设定的岗位条件并成功报名视为资格初审通过。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18:00。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完成报名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

      5.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不含免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考生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不公布,仅供招聘单位组织考察环节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3.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与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无学生授课占比80%,结构化问答占比20%;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并经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

      (九)组织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审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往届生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往届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报考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可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

      (五)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其中第1、2中行为,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八)本次一并发布公告的345个岗位(包括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4名、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4名、联合执信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招聘岗位,请考生密切关注近期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继发布的各学校相关公告。

      (九)此次招聘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区内公办学校,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工作岗位安排。

      (十)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8:0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咨询、监督电话:020-84981781

      八、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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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广州南沙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5名_珠海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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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附件1: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中小学).xlsx

      附件2: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特殊教育).xlsx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文章来源: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50331/156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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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珠海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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