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2016-02-21 10:37 珠海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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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工作人员队伍,我局拟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下派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享受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每月底薪约2300元。
二、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等,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4、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8号楼,联系人:黄颖怡、黄小烘,电话:0756-7263635);
3、报名办法:①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 /index.aspx下载);②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格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 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金湾区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核发准考证。
(三)笔试(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笔试对象:经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者;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方法及内容:集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5、公告笔试成绩:将笔试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考查;
3、公告成绩:总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3、考察时间:待定;
4、考察方法:①由区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六)拟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及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依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与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二)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金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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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珠海华图)